当前位置: 首页 > 阵地建设 > 云南警方杂志

陈有福:高墙内的“暖心人”

2018-01-08 来源: 

  

陈有福:高墙内的“暖心人”

 

7年来,陈有福和他的同事们对6000多名轻微违法人员进行了亲情矫枉,90%以上的人出所后再无违法行为。他用心滋润帮助群众,群众回馈他的也是感恩的甘饴!

陈有福,男,53岁,傈僳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曲靖市麒麟区拘留所所长。2012年,曲靖市麒麟区拘留所被授予云南省公安监管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137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 20147月,被公安部评为 “三项重点工作”示范单位;2015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先进单位”。

“亲情矫枉两相容,润得活泉报平安。”这是五年多来群众给予陈有福和麒麟区拘留所的评价。

201378日,张某因和村民为果园的地界发生纠纷,一怒砍了果树,被带进拘留所。初进拘留所,他将拘留所闹腾得底朝天,陈有福将与他闹纠纷的村民和司法干部请到所里的调解室,当面鼓对面锣地调解,张某某这一下终于明白了是非曲直,真心实意地接受了划界结果,并向对方认了错。出所后,张某出于感激,他挑选出先熟的苹果摘下来给民警送了过来。一袋苹果的故事由此成为佳话,陈有福和他的拘留所由此“声名鹊起”。

陈有福通过近4年来的工作总结发现,凡是被行政拘留的人员,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文化知识,他们针对自己违反的法律条款都有了认识深刻,大多数人出所后都不会再次违法。鉴于此,拘留所为拘留人员购买了弘扬正能量的书籍,订阅了各类法制报纸杂志,并在走廊、大厅内悬挂名言警句和图文并茂的宣传画。

每天,随着一声哨响,民警都会很快把全体被拘留人员集合起来,走进录像室观看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发行的教育系列片《与法同行》。陈有福说:“行政拘留的人员一般处在违法犯罪的可控边缘,稍有偏差,他们就会在犯罪路上越走越远。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能够从精神和思想上对他们进行洗礼,化解他们身上的纠纷和矛盾时,就会更容易。”

随着工作经验的成熟,陈有福于2012年底在拘留所建起了矛盾纠纷调解室。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说理式疏导化解、亲情式教育感化、朋友式相互帮教、请进走出式帮教等多种方式,加强被拘人员与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消除对立情绪,缓和紧张关系,促成矛盾化解。 工作中,他们还将梳理出的矛盾纠纷划分为家庭矛盾、社会矛盾,并分三个等级,分别由所领导、富有调处经验的民警和管教民警包挂化解,并明确规定相应的职责和任务,有效调动民警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化解一个矛盾隐患,就多排除一枚定时炸弹。”麒麟区拘留所所长陈有福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