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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或澳门须知

2013-05-29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一、内地居民有哪几种情形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登记备案的具体办法和审批条件,并对外公布。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六)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内地居民申请短期往来香港、澳门应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须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商务的,须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并履行以下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一)。

(二)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已经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昆明、玉溪市,特定岗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交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哪些人可办理委托申请?需办理哪些手续?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二)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内地居民申请短期往来香港、澳门探亲应提交什么材料?

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五、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商务应提交什么材料?

(一)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六、内地居民申请参加团队旅游赴香港、澳门应提交什么材料?

须缴验指定的有权组团旅行社或代理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七、内地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应提交什么材料?

目前,我省仅有昆明市居民可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时,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内地居民申请其他非公务赴香港、澳门应提交什么材料?

(一)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二)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九、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培训、就业、就学应提交什么材料?

(一)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二)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三)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四)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十、往来港澳签注种类有哪几种,如何签发?

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种: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其他(Q)和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一)探亲签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二)商务签注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各地制定的审批条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团队旅游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个人旅游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五)其他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六)逗留签注。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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