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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交警:举办2017年第四季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017-12-20 来源: 迪庆交警支队

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夏季汛期交通安全,20171219日,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交通运政运管理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在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举办了迪庆州2017年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白永宏,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书记李永志,迪庆州安监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杨贵生参加了开班动员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了讲话。

 

在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中,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5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着重学习了冬季安全行车知识,强调了如何在冬季气候恶劣条件下做好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工作;观看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挂图和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训人员写了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观后感”,进行了交通安全宣誓,参加培训的企业和驾驶人分别签订了《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和《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

 

 

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人员有迪庆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开发区客运分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迪庆交通集团公司运通分公司、开发区龙山旅游汽车公司、迪庆康辉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香格里拉朝圣越野车散客运输有公司等重点旅游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农村短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的“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培训人员增强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迪庆交警部门要求参加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依法依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行车,文明出行,自觉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企业和驾驶人的最高职责,认真抓好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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