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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与剑

2013-05-30 来源: 公安内网 许昌县公安局 王瑞

    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剑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文明表征,至尊至崇,贵为圣品。《释名·释兵》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百晓生在新著《兵器谱》中言:剑乃百兵之皇。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对此神兵利器,我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喜欢,臻于崇拜。携笔从戎、立身警营多年,窃以为公安机关的一些特质与古之名剑颇似,且姑妄言之。
  其一:警之地位,似轩辕夏禹剑,位高权重,得人敬慕。
  轩辕夏禹剑是一把圣道之剑。相传,众神采首山之铜为黄帝所铸,后传与夏禹。剑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集圣道、王权、尊崇于一身。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作为国之重器,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崇高使命,是国之所倚、民之所靠,地位虽未及轩辕夏禹剑之至高至圣,却也位高权重,得人敬慕。现实中,公安机关的发展建设虽然存在不完满之处,但也不能妄自菲薄。马可·奥勒留在《沉思录》中写到而这种一方面能足够强健地承受,另一方面又能保持清醒的品质,正是一个拥有一颗完善的、不可战胜的灵魂的人的标志。其言虽略显艰涩,却蕴意饱满。应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公安机关只有始终保持认识自己、认清形势、认知社会的清醒的品质,强健地承受挑战、承担责任、承载使命,公安事业才能强势发展、无往不胜,部门地位才能日盛月隆、受人尊仰。
  其二:警之忠诚,似湛泸剑,大行正道,民力多助。
   
湛泸剑是一把仁道之剑。相传,春秋时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采五金之英、太阳之精所铸,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奇气通灵,折冲伐敌,且具有道德判断力,君有道,剑在侧,国兴旺;君无道,剑飞弃,国破败。此剑无坚不摧,却不带丝毫杀气。
  忠诚,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们眼中的人格天条,岳母刺字的千古佳话为忠诚作了最振聋发聩的注解。
  作为人民警察,忠诚是我们的首要承诺。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决定了我们必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坚守忠诚这一信仰,我们才能行仁爱之举、谋为民之策、得正道之绩,才能真正磨砺成为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刃坚兵。丢失这一信仰,我们将旁落爱民得民之公权,陷入寡助的惨淡境地,最终将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忠诚是为警的行为美德,更是为警的道德底线,必须坚持,决不可丢弃。
  其三:警之威锋,似太阿剑,临战必胜,摧枯拉朽。
   
太阿剑是一把威道之剑。相传,铸剑大师欧冶子、干将为楚王所铸。晋王闻而求之,不得,遂发兵围楚城,三年不解。城内兵尽粮绝,楚王无奈,只得引太阿剑登城临敌,晋军为剑气激射,三军大败。为  做大做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手执长缨提锐旅,行诸侯剑之能事,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对各类违法犯罪勇于亮剑剑决天外云,剑冲日中斗;精光射天地,雷腾不可冲,警察之威令魑魅心惊,正义之锋让魍魉胆裂,横行负勇气,一战静妖氛,邪恶不法逐渐消弭,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其四:警之形象,似七星龙渊剑,诚信高洁,不容污玷。
  七星龙渊剑是一把诚信高洁之剑。相传,欧冶子、干将两大剑师为铸此剑,凿茨山引其溪水至炼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是名七星;剑成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若有巨龙盘卧,是名龙渊。当年,伍子胥为楚王追杀,逃至长江之滨,蒙渔丈人搭救,遂以七星龙渊剑赠谢,并嘱勿漏行迹。渔丈人施救只因其忠良,并不图报,反被疑为贪利少信,遂引剑自刎,以示高洁。形象重于生命。警察形象体现着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事关公安事业的发展进步。康德曾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内心深深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是我们心中警察的道德准则。个人无信不立,政府无信不威,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强。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既是社会诚信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又是示范者、实践者,必须以诚信为本,解决背信违诺现象,塑造警察的高洁形象。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语为重百金轻。一语一诺失信于民,玷污的将是永久的尊严与荣誉,失去的将是不复的民心与信赖。
  其五:警之殇折,似鱼肠剑,勇而不惧,绝而不悔。
   
鱼肠剑是一把勇绝之剑。相传,吴国公子光为得王位,派专诸刺杀吴王僚,专诸将鱼肠剑藏于鱼腹,借设宴上菜之机,一剑刺穿吴王僚护身的三层狻猊铠甲,僚立死,专诸亦被斩杀。
  据统计,自198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有14万余名民警因公负伤,8000多名民警为国捐躯。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已成为公安机关的悲情写照。
  专诸的勇绝,倒下的只是列国纷争时代不欺其志、以命博弈的血性刺客,其举虽义,尚属小义。而数千公安英烈投躯报明主,身死为国殇,他们的勇绝,折损的是警界为傲的中流砥柱,失去的是保安卫国的铁脊钢梁,其行犹烈,其义犹甚,英灵垂百代,忠魂耀千秋,远非专诸所能比及。
  远离历史的烽烟巷陌,剑已不再作为实战武器活跃于社会舞台,但剑文化的精髓已深深蕴藉于公安机关的血脉。以剑喻警,传承的是一种信仰。剑是侠义精神的象征,冷兵器时代,剑崇拜寄托着人们对剑客行仁仗义、诛奸除恶、立身立国的瞩盼。往事越千年,剑文化穿透岁月的屏障,积淀成为一种文明,且把酒杯添志气,已将身事托公卿;男儿仗剑酬恩在,未肯徒然过一生,作为人民警察,明鉴和传承的该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价值追求。国富民强支撑起我们的坚强依靠,国泰民安则是我们的永恒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践行的不是苍白的口号,而是言必信、行必果的真实行动。
  以剑喻警,代表的是一种正义。胸中小不平,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之。人民警察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应坚持十年磨一剑,霜刃试不平的决心,秉公执法,除奸斩恶,匡扶正义。况擎宝剑出,重以雄心扣,利不可无功取,罚不可阿亲友,刑不可荣势免,恶不可避其咎,公私不可以不明,执法不可以离弦,以除邪恶、正法度,和法律之要求,应人民之期盼,逐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以剑喻警,担当的是一种责任。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责任是成事之要,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铁肩担负着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的神圣道义,这份责任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前途,事关公安事业的兴衰成败和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宁。坚守责任,就是对使命的忠诚和对道义的信守;放弃责任,将是我们的失职和耻辱,国法难容,人民不齿。
  以剑喻警,展示的是一种力量。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中国历史上,剑是叱咤风云的豪情胆略,是东荡西征的武力象征。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主力军,手执正义之剑,平添的是一剑霜寒四十州的豪情与霸气;高擎法律之剑,兼具的是刺破青天锷未残的强势和力道,此剑在人间,百妖夜收形。奸凶与佞媚,胆破骨亦惊
  以剑喻警,体现的是一种精神。真正的剑客,是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的勇士,狭路相逢,紫电出鞘;壮志未酬,剑锋不藏,面对强大的敌手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亮剑精神是克敌制胜的锋刀利刃,我们的民族崇尚亮剑精神,作为执法机关我们更需要亮剑精神。逢恶亮剑,亮出的是剑光如电气如虹的无畏气势,亮出的是剑锋所指、所向披靡的必胜信念,它体现着公安机关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凝聚着永不言败的战斗意志,象征着无坚不摧的警察之魂。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高度进步、文明的法制社会,暗淡了黄沙百战穿金甲的刀光剑影,湮没了铁骑突出刀枪鸣的金铁交鸣。远离铜琴铁剑的年代,作为人民警察,斩尽妖魔百鬼藏,澄清天下本天职,决不可忘记为国为民的侠之大义,应始终保持剑胆琴心的警之本色,擎正义之剑,扫魑魅魍魉于无形,并最终化剑为犁,躬耕社会清平和谐于大同,如此,则国之安矣,民
之幸矣,警之声名万古芳矣。

 

作者:辽宁省兴城市公安局 常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