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快乐和幸福成为人民警察的精神灯火--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目标任务之我见

2017年01月23日 来源: 

    跨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社会在经历了30多年史诗般的伟大变革后,正向着更加深刻、更加艰巨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转型前行。向可持续发展转型的核心,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人文化,人文化的高度概括是以人为本治国方略的提出。也就是说,在当下和未来中国的发展中,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新时期改革开放战略,将是衡量经济社会在科学发展观主导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经济社会以人为本的人文化变革与发展,必然会最先投射在包括社会公共安全在内的社会运行管理领域,这是因为作为直接面对社会公众——这个以人民为统称的社会总群体、总阶层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当社会转型的浪潮席卷而至的时候,当这种浪潮裹挟这各种社会深层矛盾呼啸而来的时候,以维护人民安全为己任的人民警察,必将经受自身价值、社会价值、国家价值的多重考验,而这种考验以极为严峻的形式对民警身体、情感、心理、精神,以及职业道德、从业态度、执法技能、管理水平等产生莫大的影响。

    针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挑战,公安部党委高屋建瓴地提出: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目标,这无疑是在新形式下对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以人民群众为本,和做好公安工作必须以民警为本的公安工作基础价值观的深刻实践。公安工作只有抓住了以民警为本,才能真正实现公安社会管理的以人民群众为本。只有实现这两个以人为本,才能使公安工作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下面我想就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谈点个人的见解。
   
一、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提升和拓展了面向现代化的公安精神的价值体系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什么是面向现代化?面向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对当下中国来说,面向现代化就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向着可持续发展方式的整体性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建立起面向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文化对推动面向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先导作用。
   
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组成部分的公安文化,其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提升与拓展,将直接渗透叠加到公安机关的精神、制度、管理、行为之中。这种渗透叠加会通过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执法管理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过程。因此,在改革开放进入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凸显期时,公安文化的现代化将对突破公安工作瓶颈、创新公安工作理念,特别是对公安队伍的稳定、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安全事务管理能力的提升都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文化的承载和传播主体是人,也就是公安民警。公安民警通过社会化的公共安全管理行为将自身所承载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执法行为传播给社会公众。作为公安文化的角色扮演者,民警自身的文化感知将直接传递出这个民警的职业素养、个人品德、精神追求等价值讯息。文化最早的解释是文王之化,也就是用文王之化教化民众。以后随着历史的发展,文化的内涵与外延都有了很大发展。文化的概念虽然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但其基本的含义却是十分清晰的。是将各种事物有章有法美好和谐地聚集在一起,就是改变。用美好和谐的理念改变一切,就是以文化之。用以文化之来塑造面向现代化的公安文化,并通过这种文化来塑造面向现代化的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这不正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吗。
   
公安文化现代化必须以现代精神来提升和拓展公安精神的价值体系。在长期的现实斗争中,公安部门形成了忠诚奉献、不怕牺牲、前赴后继的公安精神的价值体系,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下的公安工作立于不败之地的政治保障,但是随着国家和社会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人文化转型,公安精神的价值体系应该随着国家对人民快乐和幸福指数的提出与关注,拓展出与此趋同的公安从业群体的人文精神指标。
   
人民的快乐幸福是一个国家面向现代化的重要精神追求,民警的快乐幸福是一个国家公安工作面向现代化的重要精神倡导。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分享国家进步的成果,这里的人民当然也包括为国家富强人民安康社会稳定付出巨大辛劳的公安民警。基于此,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这不仅是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提出的理想目标,也是领导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党和国家对公安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只有当人民警察与他所服务的人民一起感受国家变革带来的快乐和幸福,以及自己所履行的公安工作给人民群众带去的快乐和幸福,人民警察才能真正将自己的社会价值,反刍为自身的职业价值。
   
二、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肯定和确立了公安民警的人性、人道和人文需求

   
在过往的公安工作历程中,公安民警的主体地位是比较模糊的。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不同历史阶段,公安民警往往作为公安工作的执行者或者说从属者出现在国家公安舞台上。如果说公安民警的主体地位的模糊,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还能维系国家公安机关的运行,那么到了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今天,当公安政策的执行者变化为公共安全的管理者的时候,公安民警主体地位的模糊,就会给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困惑。这是因为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变革中,公安职业主体认可的模糊会使社会的非公安价值观填补主体归属空缺的位置,从而造成公安民警队伍的不稳定和价值混乱。因此,当公安民警以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在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时,必须充分认识公安民警在国家公安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公安民警在公安工作中主体地位的认可,其最关键的要素是对公安民警的人性、人道和人文需求的认同。长期以来,我们对公安民警的管理大多基于行政层面和纪律化要求,缺少精神文化层面的教化引导,缺少对公安民警人性、人道和人文关怀。这就导致了现实中的民警与历史上那些高大的公安英雄产生着心理上的困顿与隔阂。为什么马天民让我们久久难以忘怀,因为在马天民身上体现着中国警察的人性、人道和独特的人文素养。我们今天看马天民,应该更深刻地分析马天民在做好事的背后、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所闪烁的人性思维、人道考量和人文关怀,正是这种人性、人道和人文,使一个个体公安民警的价值浓缩出整个公安工作的价值,使一个个体公安民警的作为与形象概括出整个公安民警队伍的精神风貌。人性是对个体而言,面对群体,人性就广泛成人民性。一个警察的人性、人道、人文情怀,传递出人的温暖、人民警察的温暖、社会的温暖和国家的温暖;反过来,我们认识一个民警、认识民警队伍也应该从人性、人道和人文关怀上去关注他们。只有公安民警的人性,才会有人性化的公共安全管理;只有公安民警的人道,才会有人道精神的公共安全管理;只有公安民警的人文情怀,才会有人文关怀的公共安全管理。无论马天民面对工作、面对群众、面对家庭,他首先作为一个具有公安民警人性价值观的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认识了当代公安民警的人性主体和人性精神,就能在人性的光辉中塑造出千千万万个现实中的马天民。如果没有对人这个主体的公安民警的人性化认可,马天民仍将有可能长时期停留在曾经的电影文本中。
   
三、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呼唤和激励起公安民警有尊严的工作、有尊严的生活

   
社会的任何变革都是为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渴望而提出和实施的。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核心价值,是怎样使自己活得更有尊严。长久以来,在泛集体主义的影响下,人的尊严服从于集体的尊严。作为个体的人,或者说作为个体的生命,其尊严依附于庞大的行政体系或庞大的集体组织中。随着产生泛集体主义的土壤——计划经济体制的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了生产力,新的生产关系在把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的同时,也把人的价值和社会关系从行政体系和集体组织中解放出来。人们在创造着财富,也在创造财富的进程中创造着自己的尊严。这是一种人的尊严,也是作为人民的尊严。
   
让人有尊严,让人民有尊严,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党和国家向人民的庄严宣誓。让人有尊严,包括作为人的每一个公安民警;让人民有尊严,包括作为人民组成部分的公安民警队伍。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提出,使人们看到了一种新型的关注民警尊严的公安价值观,那就是在一个公安民警为国家安宁、人民幸福而义无反顾、舍生忘死的同时,他可以和应该拥有自己的人生快乐与幸福。也就是说在公安民警的尊严范畴抑或说价值范畴中,除了忠诚和献身外,还应加上工作快乐和生活幸福的内容,因为民警的快乐、幸福是和忠诚、献身紧紧相依在一起的。
   
让民警有尊严的工作、有尊严的生活,就必须明确什么是工作的尊严、什么是生活的尊严。对一个民警来说,工作的尊严大致可分这样几个层面:工作成就感、工作尊重感、工作愉悦感。工作成就的获取来源于这个民警公共安全管理的社会实绩;工作的尊重感来源于上级、社会、民众对其工作的评价;工作的愉悦感来源于自身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热爱,或者是工作成就、工作评价给他带来的心理抚慰和情感激励。生活的尊严却不同,更多的来自于家庭体系内对其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价值的评判型反馈。
   
明确了民警的工作尊严和生活尊严的评判、反馈体系,我们就能更深刻、更广泛的理解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对公安民警队伍、对每一个人民警察的精神导向意义。因为这八个字最朴素、最凝练、最尊严地概括出了公安民警职业尊严的全部要义。这八个字不仅从精神层面明确了公安民警的尊严需求,还从更广大的公安文化领域提出了如何在社会转型的激流中、在多元价值碰撞的锋芒中,用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用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自觉、自信不断发展着的公安文化来创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公安新文明。
   
有理由坚信,随着国家的文明进步、随着公安事业的改革发展、随着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辉映神州大地,快乐和幸福正在成为公安民警的精神灯火! 正是这枚熊熊燃烧的灯火,使我们的人民警察以视死如归的职业操守捍卫着给与他们快乐和幸福的国家、社会、人民。

作者:公安部全国消防宣传指导组成员、上海公安消防总队《东方消防》执行总编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李刚